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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外籍高管的日本个人所得税|非永住者课税制度与申报要点

发布:2026.05.20监修:ESPERANZA CONSULTING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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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根据居住年数不同,适用不同的课税范围。其中”非永住者”制度是最常被误解的税务规定之一,本文以中国籍高管为对象进行详细解说。

一、日本居住者的分类

分类 条件 课税范围
居住者(永住者) 在日居住满5年 全球收入
居住者(非永住者) 在日居住未满5年,且无永住意图 国内源泉收入 + 国外源泉收入中汇入日本的部分
非居住者 每年在日本居住不足183天 仅国内源泉收入

二、非永住者的课税范围详解

① 国内源泉收入(全额征税)

  • 在日本法人担任董事或从事业务所得的薪酬
  • 日本境内不动产收入
  • 日本境内发生的营业收入

② 国外源泉收入(仅”汇入日本”部分课税)

在中国的薪酬、分红、不动产收入等,若未汇入日本,原则上不征日本税。但若通过银行汇入、或用于在日本的支出,则视为”汇入”需申报。

⚠️ 高风险点:持有日本信用卡并在海外消费,如由中国账户还款,可能被认定为”汇入日本”,需缴纳日本所得税。

三、年度确定申告(个人所得税申报)

申报期间

每年2月16日 ~ 3月15日(针对上一年度1月~12月的收入)

申报义务的判断

  • 仅有一家日本法人薪酬且已完成年末调整:无需申报
  • 有两家以上薪酬来源,或有不动产收入、营业收入:须申报
  • 有中国来源收入汇入日本:须申报

四、中日租税条约的活用

中日之间订有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在中国已缴纳的所得税,可在日本申报时申请”外国税额控除”,避免同一收入被两国重复征税。

💡 非永住者的税务申报较为复杂,建议委托熟悉国际税务的专业税理士处理,以规避漏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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