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取締役住所非公开制度详解|申请方法・对象・注意事项【2024年10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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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取締役住所非公开制度详解|申请方法・对象・注意事项【2024年10月施行】

发布:2026-06-25监修:山口淳也 / ESPERANZA CONSULTING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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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代表取締役住所非公开制度,允许株式会社代表的详细住所不在登记簿謄本(登记事项证明书)上显示,仅公示至市区町村级别。本文解析制度要点与申请注意事项。

01 制度的背景与目的

过去,株式会社登记簿上须完整记载代表取締役的氏名及住所,任何人都可通过取得登记事项证明书查阅。这一制度导致经营者个人住址(包括自宅)对外公开,引发隐私保护与骚扰风险的担忧。

2024年10月,商业登记规则第31条之3施行,为所有株式会社代表者提供住所非公示选项,从过去仅针对DV・骚扰受害者的特例扩展至全体代表者。

02 制度的适用范围

  • 适用对象(会社种类):株式会社 → 合同会社(LLC)等不适用
  • 适用对象(人员):代表取締役・代表执行役・代表清算人 → 平取締役・监查役等不适用
  • 效果:证明书上仅显示”〇〇市区町村”,详细地址(番地・建筑物名等)不公示

03 申请方法与时机

须与登记申请同步提出,无法单独申请。可在以下登记时机同步申请:

  • 公司设立登记时
  • 本店移转(公司地址变更)登记时
  • 代表者变更登记时

申请所需文件(非上场公司)

  • 登记申请书中注明”代表取締役等住所非表示措置の申出”
  • 代表者实在性证明文件(驾照复印件等)
  • 宣誓书(代表者签署的非上场公司确认书)

04 制度的适用场景

适合使用的场景不宜使用的场景
自宅与公司地址相同的初创企业主IPO准备中的公司(投资者可能视为负面信号)
担心个人信息在网络上被公开的经营者需要向客户展示高度透明性的大型企业
家庭住址遭受骚扰风险的代表者上场公司(不适用本制度)

05 注意事项

  • 登记记录中仍保存完整住址,仅证明书显示受限;行政机关及法院可依法调阅完整信息
  • 已完成的旧登记记录无法追溯适用(仅对新发生的登记有效)
  • 取消非公示时,须进行住所变更登记(须与其他登记事项变更同时进行)

06 总结

代表取締役住所非公示制度为经营者个人隐私保护提供了实用工具。申请的关键在于:须在设立或变更登记时同步申请,不可单独申请。对于有隐私顾虑的外国创业者,设立株式会社时将这一申请纳入标准流程,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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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口淳也|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行政书士 / ESPERANZA CONSULTING GROUP 代表
曾就职于日本及海外BIG4审计法人・税务师法人・FAS(财务顾问),从事跨境税务、并购、海外拓展支援、国家项目等实务工作。多次担任研讨会讲师。从税务、会计、法律事务的专业角度,为企业的全球化发展及经营课题提供多方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