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签证 完全指南【2026年版】|资本金3000万日元・事业性评价书・申请要件与流程
最终更新日:2026年7月4日
01 经营・管理签证是什么(对象・可从事的活动)
经营・管理签证(在留资格「经营・管理」)是面向在日本设立公司并经营,或作为日本法人的董事・管理人员从事事业经营・管理的外国人的在留资格。外资企业在日本成立法人并派驻经营者,或外国人自行创业,都是典型场景。
该在留资格要求从事具有实体的事业「经营」或「管理」,仅挂名的董事、无实际业务的空壳公司不属于适用对象。在留期间为5年・3年・1年・4个月・3个月之一,将根据事业的稳定性・持续性等逐案判断。
02 2025年10月16日修订的整体概况
随着2025年10月16日实施的上陆基准省令等修订,经营・管理签证明确了「仅允许具有实体的经营活动」这一方针,要件大幅提高。新旧标准的主要区别如下:
| 项目 | 旧标准(〜2025/10/15) | 新标准(2025/10/16〜) |
|---|---|---|
| 资本金・人员 | 资本金500万日元 或 常勤2名以上 | 资本金3,000万日元以上 且 常勤1名以上 |
| 日语能力 | 无要求 | 新增B2相当以上(JLPT N2・BJT400分等) |
| 学历・经验 | 无要求 | 新增硕士・博士・专业学位 或 经营・管理实务经验3年以上 |
| 事业计划 | 提交计划书 | 必须提交经专家确认的事业计划书(事业性评价书) |
| 事业所 | 只需确保(较为宽松) | 必须为独立事业所(虚拟办公室等难以满足) |
要点在于:资本金要求提高了约6倍,同时新增了日语能力・经营经验・专家确认等围绕「人」与「计划质量」的要件。仅凭资金到位即可通过的时代已经结束,事业的实体性与可实现性将被正面审查。
03 要件①:资本金3000万日元与「实在性」
新标准要求资本金(或出资总额)达到3,000万日元以上。这里最重要的并非金额本身,而是该资本金是否以可实际用于事业的形式存在——即「实在性」。
「见せ金(虚假出资)」也可能成为在留资格被取消的事由
审查中被严格审视的是「见せ金」(虚假出资)问题。例如增资后随即将资金借给董事,或将资金挪作事业外用途,导致账面上以「未收入金」形式长期挂账,都会使资本金的实在性受到质疑。若被认定情节严重,甚至可能构成在留资格被取消的事由。
未收入金的解决方案:DES(债转股)
将董事对公司的借款转为资本金的DES(Debt Equity Swap,债转股),是一种无需新增现金投入即可减少负债、使资本金实质化的手段。但入管局是否将DES带来的资本金增加认定为「实质性事业投资」,目前尚无明确先例,需谨慎设计。关于资本金实在性・见せ金・DES的详情,请参见资本金陷阱专题文章。
04 要件②:常勤职员・日语・经营经验・事业所
常勤职员(可计入「人数」的对象有限)
常勤职员指每周工作30小时以上・年出勤217天以上的职员。需特别注意:可计入雇用要件「人数」的仅限于日本人・特别永住者・附表第二在留资格者(永住者/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者等/定住者)。持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就劳签证(附表第一)的外国人,无论雇用多少人,均不计入雇用要件人数。
日语能力(B2相当)
新增日语教育参照框架B2相当以上(JLPT N2、BJT 400分以上等)的要求,由事业主本人或常勤职员任一方满足即可。需注意:日语要件中就劳签证的外国人可作为「满足日语能力的人」计入,但如前所述不计入雇用人数。
学历・经营经验
要求具备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经营・管理实务经验。
独立事业所
必须确保用于经营事业的独立事业所。与其他公司混用的虚拟办公室或共享办公桌难以满足要件,需要能够体现事业实体性的实际物理据点。
05 要件③:事业性评价书(专家确认)
此次修订的另一支柱,是事业计划「专家确认」义务化。由专家确认事业计划的可实现性并形成书面文件,称为「事业性评价书」。其目的是防止仅凭虚假或夸大的收支计划设立名义公司,确保事业的实体性与可实现性。
专家考察的三项标准
| 评价维度 | 关注要点 |
|---|---|
| 具体性 | 向谁销售什么、如何销售是否具体(例:”面向日本企业每月承接3家EC网站建设”) |
| 合理性 | 前提与数字是否逻辑自洽(营收增长是否与人力・采购成本联动,盈利结构是否成立) |
| 可实现性 | 以现有资本・人员・经验能否付诸实施(计划规模与资本金・人员・经验是否匹配) |
需确认的事业计划书10项内容
专家所确认的事业计划书大致由以下10项构成。事业内容:①事业概要 ②经营理念 ③服务内容 ④目标客户 ⑤商品・品项 ⑥定价 ⑦获客方式 ⑧销售渠道・采购渠道;数字计划:⑨损益计划书(1〜5期)⑩人员(雇用)计划。
可委托的专家及委托时机
可承担确认工作的专家仅限于修订施行时持有资格的中小企业诊断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等海外资格不在此列。此外,申请人公司的董事・员工出于客观性考虑不能担任评价人(外部顾问则无妨)。实务要点在于:应从计划制定阶段就让专家参与,而非等计划完成后才「仅委托确认」——因为数字若出现矛盾,评价阶段将需大幅返工。目前评价文件的格式尚未统一,暂以自由格式为前提,具体运用仍在逐步固定中。关于事业性评价书详情,请参见专题文章。
06 申请流程与所需材料
无论是外资企业进军日本,还是外国人自行创业,大致流程如下:
- 制定事业计划并咨询专家——从计划阶段起即委托中小企业诊断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参与,形成事业性评价书。
- 设立公司・缴纳资本金——制定章程・完成登记,缴纳3,000万日元以上资本金(须以能保持实在性的形式)。
- 确保独立事业所——签订租赁合同、完成布局等,准备能体现事业实体性的据点。
- 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附上事业性评价书・事业计划书・登记事项证明书・资本金证明・事业所资料・日语能力或经营经验的证明材料,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申请。
- 取得证明书后申请签证・入境——境外人员在使领馆取得签证后入境;境内变更则申请在留资格变更许可。
如为续签申请,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能体现事业实态的决算书・确定申告书等,自2025年7月起原则上必须提交「事业活动内容说明文书」。
07 在留期限・续签・过渡措施(至2028年10月)
对于在2025年10月16日时已持有经营・管理签证者,设有截至2028年10月16日的3年过渡期。该期间内的续签申请,将以旧标准(资本金500万日元或常勤2名)为基础逐案判断,但需注意将逐步要求向新标准靠拢。
此外如前所述,2025年7月以后的续签申请原则上须以「事业活动内容说明文书」具体说明营收・交易对象・员工状况等事业实态。过渡措施并不保证”续签即维持原状”,鉴于每次续签都将审查事业实体性,建议尽早着手对接新标准的体制建设。
08 常见不予许可事由・陷阱
- 资本金虚假出资・未收入金:增资后随即向董事借款或流向事业外用途,导致实在性受质疑(→甚至可能成为取消事由)。
- 常勤职员人数计算错误:将持就劳签证的外国人计入雇用要件人数。
- 事业所实体性不足:仅凭虚拟办公室或自家一室无法体现独立性。
- 计划书事后评价:计划完成后才「仅委托确认」,因数字矛盾导致大幅返工。
- 日语・经营经验证明不足:缺乏能客观证明B2相当水平或3年实务经验的材料。
09 费用与委托专家的优势
2025年10月修订后的经营・管理签证,资本金・人员・日语・经营经验・事业性评价书等多项要件相互联动,事业计划本身的质量成为审查对象。尤其是事业性评价书,需要中小企业诊断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从计划阶段就参与,横跨税务・会计・事业计划・在留资格等多个维度进行设计。
ESPERANZA CONSULTING GROUP拥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行政书士团队,可提供从公司设立、资本政策(资本金实在性・DES等)、事业计划与事业性评价,到在留资格申请的一站式支持,无论是外资企业进军日本还是外国人自主创业均可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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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常见问题(FAQ)
Q. 资本金真的需要3000万日元吗?可以分期缴纳吗?
新标准原则上要求资本金(出资总额)达到3,000万日元以上。重要的不仅是备齐金额,更是该资金是否为事业实际存在。应避免可能被怀疑为虚假出资的资金往来,并使资本金用途与事业计划保持一致。
Q. 日语要件是否必须由经营者本人满足?
不需要。日语B2相当水平由事业主本人或常勤职员任一方满足即可。
Q. 现有的经营・管理签证续签时会如何处理?
对于2025年10月16日时已持有该签证者,设有截至2028年10月16日的过渡措施,当前将以旧标准为基础逐案判断。但每次续签都将审查事业实态,并逐步要求适应新标准,同时需准备「事业活动内容说明文书」。
Q. 事业性评价书应委托谁办理?
应委托修订施行时持有资格的中小企业诊断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海外资格不适用,本公司董事・员工不能担任评价人。建议从计划阶段起即让专家参与。
11 总结
2025年10月16日的修订,使经营・管理签证从「备齐资金即可通过」阶段,转变为「通过资本・人员・日语・经营经验・专家确认等多方面共同证明事业实体性与可实现性」的阶段。核心问题——是否为具有实体的经营——并未改变,但所要求的水准和证明方式已大幅提高。本文将随制度修订持续更新。关于具体要件的满足及事业计划・事业性评价书的设计,欢迎通过经营・管理签证申请支持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