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
外籍高管的日本个人所得税|非永住者课税制度与申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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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根据居住年数不同,适用不同的课税范围。其中”非永住者”制度是最常被误解的税务规定之一,本文以中国籍高管为对象进行详细解说。
一、日本居住者的分类
| 分类 | 条件 | 课税范围 |
|---|---|---|
| 居住者(永住者) | 在日居住满5年 | 全球收入 |
| 居住者(非永住者) | 在日居住未满5年,且无永住意图 | 国内源泉收入 + 国外源泉收入中汇入日本的部分 |
| 非居住者 | 每年在日本居住不足183天 | 仅国内源泉收入 |
二、非永住者的课税范围详解
① 国内源泉收入(全额征税)
- 在日本法人担任董事或从事业务所得的薪酬
- 日本境内不动产收入
- 日本境内发生的营业收入
② 国外源泉收入(仅”汇入日本”部分课税)
在中国的薪酬、分红、不动产收入等,若未汇入日本,原则上不征日本税。但若通过银行汇入、或用于在日本的支出,则视为”汇入”需申报。
⚠️ 高风险点:持有日本信用卡并在海外消费,如由中国账户还款,可能被认定为”汇入日本”,需缴纳日本所得税。
三、年度确定申告(个人所得税申报)
申报期间
每年2月16日 ~ 3月15日(针对上一年度1月~12月的收入)
申报义务的判断
- 仅有一家日本法人薪酬且已完成年末调整:无需申报
- 有两家以上薪酬来源,或有不动产收入、营业收入:须申报
- 有中国来源收入汇入日本:须申报
四、中日租税条约的活用
中日之间订有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在中国已缴纳的所得税,可在日本申报时申请”外国税额控除”,避免同一收入被两国重复征税。
💡 非永住者的税务申报较为复杂,建议委托熟悉国际税务的专业税理士处理,以规避漏报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