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驻在员归任与离职时的税务指南|离境税与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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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驻在员归任与离职时的税务指南|离境税与年度汇算

发布:2026-06-25监修:山口淳也 / ESPERANZA CONSULTING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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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驻在员在归任(回国)或离职时,涉及日本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离境税(Exit Tax)及各项申报义务。本文从实务角度整理关键要点。

01 归任与离职的税务基本原则

在日本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外籍员工,属于税法上的”居住者”,须就全球所得在日本纳税。归任或离职后,若不再满足居住者条件,当年度的日本所得须进行年度汇算申报(确定申告)或由公司代为年末调整。

归任(在职状态下回国)的处理

若在日本纳税年度内(1月~12月)中途归任,公司须在离职前进行”年途退职时的年末调整”,核算已缴税款并办理退税或补税手续。若员工事后在海外继续从同一公司取得日本来源收入,则可能仍需在日本进行确定申告。

离职(终止在日雇用关系)的处理

离职时若公司未进行年末调整,员工须自行在翌年2月16日至3月15日提交确定申告。若离职后已成为非居住者,且有日本来源收入,需指定在日本的纳税管理人(税务代理人)代为申报。

02 离境税(国外転出時課税)的适用范围

持有1亿日元以上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的居住者,在离境(非居住者化)时,需就未实现收益缴纳所得税,即”离境税”(国外転出時課税制度)。

  • 适用对象:持有金融资产总值1亿日元以上的居住者,且在过去10年内在日本居住超过5年
  • 课税资产:上市股票、投资信托、未上市股票、外汇保证金等
  • 课税时点:离境日(非居住者化之日)
  • 申报期限:离境前提交预定申告,或委托纳税管理人于翌年3月15日前申报
注意:若离境后5年内(担保缴纳或纳税管理人申报情形下为10年内)归任,可申请撤销离境税课税。

03 退职金的税务处理

向外籍驻在员支付退职金时,须区分日本居住期间与海外居住期间的对应部分,仅对日本居住期间对应的退职金征收日本所得税。计算公式通常为:退职金总额 × (日本居住年数 / 总勤务年数)。

04 公司人事部的实务核对清单

  • 确认员工归任/离职日期,判断当年是否需年末调整
  • 确认员工是否持有1亿日元以上金融资产(离境税适用判断)
  • 退职金计算:区分日本与海外对应期间
  • 若员工成为非居住者,协助其选任纳税管理人
  • 住民税:当年1月1日在日本有住所者,须缴纳当年度住民税(次年6月起分期征收)

05 总结

外籍驻在员的归任与离职涉及年末调整、确定申告、离境税、退职金分割课税等多个税务环节。建议企业与专业税务师提前规划,避免员工离境后产生税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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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口淳也|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行政书士 / ESPERANZA CONSULTING GROUP 代表
曾就职于日本及海外BIG4审计法人・税务师法人・FAS(财务顾问),从事跨境税务、并购、海外拓展支援、国家项目等实务工作。多次担任研讨会讲师。从税务、会计、法律事务的专业角度,为企业的全球化发展及经营课题提供多方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