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在留
外国创业者指南②|经营管理签证的取得要件全解析【2025年10月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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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列第2回)本文详解经营管理签证的取得要件,特别针对2025年10月改正后的新制度要点进行说明,帮助外国创业者制定切实可行的签证申请策略。
01 经营管理签证的基本定义
经营管理签证(経営・管理)是允许外国人在日本经营事业或从事管理业务的在留资格。适用于:新设法人的创始人兼代表、现有法人的外籍管理人员等。在留期间:5年・3年・1年・6个月・4个月・3个月,初次申请通常获批1年。
02 2025年10月改正后的主要要件(最新)
| 要件 | 内容 |
|---|---|
| 资本金 | 3,000万日元以上(改正前:500万日元) |
| 雇用 | 常勤职员1名以上(须为日本人・别表第二在留资格者) |
| 事业计划 | 须由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小企业诊断士评审 |
| 日语能力 | 须具备日常会话水平(JLPT N4相当以上) |
| 事务所 | 事业专用事务所(居宅兼用须有明确的事业活动记录) |
03 资本金来源的证明
3,000万日元的资本金须证明来源合法,常见资金来源及证明方式:
- 自有储蓄:存折原件(显示长期余额形成过程)
- 亲属出资:赠与合同书或借款合同书 + 送金記録
- 事业融资:金融机构贷款合同
需特别注意:资本金须在申请时已实际到位,且申请后须持续用于事业运营,避免”见せ金”被认定的风险。
04 常勤职员认定的要点
常勤职员须满足:每周5天以上、每年出勤217天以上、每周劳务时间30小时以上、在职6个月以上且出勤率8成以上、年次有给休假10天以上,并须为雇用保险被保险者。
重要:持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就劳签证的外籍员工不计入雇用人数,即使已经正式雇用。
05 审查重点:继续性与信赖性
入管厅在审查经营管理签证时,特别关注事业的”继续可能性”与申请人的”经营信赖性”:
- 事业计划的销售额假设是否有现实依据
- 申请人是否有相关行业经验
- 资本金与事业规模是否相称
- 是否有稳定的客户关系或合同
06 总结
2025年10月改正后,经营管理签证要求更加严格但体系更加清晰。满足资本金、雇用、专家评审、日语能力四项核心要件,是申请成功的基础。建议提前至少6个月开始准备,与专业行政书士・注册会计师合作制定完整申请方案。
